ICS67.050CCSX04T/SDAQI团体标准T/SDAQI009—2021蔬菜和水果中腈吡螨酯残留量的测定Determinationofcyenopyrafenresidueinfruitsandvegetables2021-09-25发布2021-10-25实施山东质量检验协会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SDAQI009—2021I版权声明本文件系由山东质量检验协会(简称“协会”)组织创制的团体标准文本(含制定过程中的草案),协会拥有本文件的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除法律所允许的情形或事先得到协会书面许可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复制、销售、传播本文件,或抄袭、歪曲本文件等侵权行为,否则,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他文件引用本文件,不属侵权行为。凡利用本文件进行或支持贸易、认证等商业活动,应事先购买正式文本或得到协会书面授权。购买本文件或获得授权,请与协会联系。欢迎社会各界举报侵权盗版行为,协会将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联系人:范红梅联系电话:0531-8970198615668365153联系邮箱:keyanjishuzhongxin@163.com协会对本版权声明拥有最终解释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SDAQI009—2021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山东质量检验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青岛海关技术中心、黄岛海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崔淑华、郭庆龙、魏刚、刘宏玉、张谦、曾景斌、尹桂林。本文件的所有权和解释权归山东质量检验协会。如果您在本文件使用中发现错误或技术内容有不当之处,请及时与协会秘书处联系,将意见发送到keyanjishuzhongxin@163.com。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SDAQI009—2021III引言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山东质量检验协会(以下均简称为协会)提请注意,声明符合本文件时,可能涉及到三条与腈吡螨酯残留检测相关的专利的使用。专利权利人已按要求向协会提交承诺书。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同意在公平、合理、无歧视基础上,免费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实施该团体标准时实施专利。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利人的信息如下:申请号或专利号:ZL201410026918.3,ZL201410841487.6,ZL201410843022.4。专利名称:一种腈吡螨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一种GC-EI-MS测定果蔬中腈吡螨酯残留量的方法,一种GC-NCI-MS测定果蔬中腈吡螨酯残留的方法。专利权利人:崔淑华,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