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20.10Z04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5185—2020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范2020-03-25发布2020-04-25实施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3/T5185—2020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石家庄市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石家庄市畜牧兽医技术开发中心、石家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石家庄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妙、李云、赵兴鑫、赵义良、刘松雁、张梦雪、曹楠、齐艳梅、马丽、丁永冲。DB13/T5185—20201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要求、分类、标识、贮存和处理。本标准适用于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实验室的废弃物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8597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3废弃物管理要求3.1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实验室应将制样、样品前处理、仪器分析实验全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及过期留样、过期或变质化学品(含标准品)等纳入实验室废弃物管理。3.2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实验室应制定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程序,包括废弃物的分类、标志、贮存和处理,废弃物档案管理和危险废弃物贮存容器维护管理等。危险废弃物档案应注明危险废弃物的种类、成份、数量、贮存和处理等。危险废弃物贮存容器维护管理应包括危险废弃物贮存容器的检查、维护和更换程序等。废弃物档案应保存不少于6年。3.3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实验室应制定废弃物意外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4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实验室应设有专用的符合健康、安全、环保要求的废弃物贮存容器及废弃物贮存场所。3.5实验室废弃物应由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专人管理。4废弃物分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液、无机废液(包括含重金属废液)、化学品废包装容器、制样过程中产生的样品废弃物、实验过程中使用的一次性耗材、过期留样、过期或变质化学品(含标准品)等,按照性质分为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和气体废弃物,按照危险性分为危险废弃物和非危险废弃物。5废弃物标识DB13/T5185—202025.1废弃物贮存场所应按照GB15562.2设置标志,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标志为危险废弃物警示标志,三角形边框,黄色背景,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