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260-2003国境口岸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规程Codesofsanitarysupervisonforfoodanddrinkingwateratthefrontierport2003-05-28发布2003-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后SN/T1260-2003前言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柏、孙宝杰、商振海、纪玉先、王黎光、樊德海。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260-2003国境口岸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规程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的对象、要求、程序、实验室检验、结果判定及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8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食品food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3.2食品生产经营foodproducinganddealing一切食品的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集、收购、加工、贮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活动。3.3集中式供水centralizedwatersupply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3.4二次供水secondarywatersupply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船舶、火车、客车交通运输工具上的供水(有独自制水设施者除外)。对象国境口岸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为国境口岸服务的生产经营部门;自管的自用水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口岸以外当地集中供水部门供应的末梢水,外采成品包装饮料、矿泉水、纯净水。SN/T1260-20035要求5.1食品5.1.1食品的一般要求5.1.1.1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感官性状。5.1.1.2专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