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B1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NY/T1386—2007农药理化分析良好实验室规范准则PrinciplesofGoodLaboratoryPracticeforPesticidePhysical-chemicalTesting2007-06-14发布2007-09-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NY/T1386—2007I前言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永珍、陈铁春、李国平、单炜力、吴厚斌、王国联、李友顺、于荣、吴进龙。NY/T1386—20071农药理化分析良好实验室规范准则1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农药理化分析实验室应遵从的良好实验室规范准则。1.2本标准适用于为向农药登记管理部门提供所需产品的理化数据而开展的试验。2术语及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试验项目study为获得向农药登记管理部门提供所需产品的理化数据而进行的一个或一组试验。2.2良好实验室规范goodlaboratorypractice有关试验项目的设计、实施、审查、记录、归档和报告等的组织程序和试验条件的质量体系。2.3试验机构testfacility开展试验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试验场所和操作设施的总和。对在多个试验场所进行的试验项目,试验机构包括试验项目负责人所在的试验场所和所有其他各个试验场所,这些试验场所可单独或整体作为试验机构。试验场所testsite在一个试验项目中,实施试验项目的某一阶段或多个阶段的试验地点。2.4试验机构管理者testfacilitymanagement依据良好实验室规范准则,对试验机构的组织和职能具有管理权并负责的人员。2.5试验场所管理者testsitemanagement确保被指定负责的试验阶段按照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的人员。2.6委托方sponsor委托、资助及报送试验项目者。2.7试验项目负责人studydirector对试验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负全面责任的人员。2.8主要研究者principalinvestigator在多场所试验中,代表试验项目负责人,对受委托的一个或多个试验阶段负责的人员。试验项目负责人对整体实施试验项目的责任,不能指派给主要研究者,这包括试验计划的批准和修订、最终报告的批准,以及保证良好实验室规范准则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的贯彻等。2.9NY/T1386—20072质量保证qualityassuranceprogramme独立于试验项目,旨在保证试验机构遵循良好实验室规范准则的体系,包括质量保证的组织、制度和人员。2.10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operatingprocedures描述如何进行试验操作或试验活动的文件化规程,其内容一般在试验计划或试验准则中不作详细描述,仅引用其代码。2.11主计划表master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