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120.10CCSC2315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T2216—2022代替DB15/T2216—2021内蒙古东部地区中药材(蒙药材)产地环境要求EnvironmentalregulationsforplantingofchineseandmongolianmedicinalmaterialsineasternInnerMongolia2022-07-15发布2022-08-15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5/T2216—2022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15/T2216-2021《内蒙古东部地区蒙药材中药材产地环境要求》,与DB15/T2216-202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文件题目,题目修改为《内蒙古东部地区中药材(蒙药材)产地环境要求》;b)更改了文件1“范围”,蒙中药材修改为中药材(蒙药材);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提出。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蒙药材中药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54)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通辽市蒙中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奈曼旗药材研究发展中心、奈曼旗国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内蒙古盛齐堂生态药植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俊英、杨舒畅、李志军、杨恒山、包保全、王凌飞、晶晶、刘国安、朱晓春、蒋柠、张铎、李旻辉、张春红、王文乐、苗湛坤、包金花、李旭新、孙德智、葛爱国、顾扬、于建材、孙杰、张子澍、李炜。本文件及其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21年首次发布为DB15/T2216-2021;——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15/T2216—20221内蒙古东部地区中药材(蒙药材)产地环境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东部地区中药材(蒙药材)产地环境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东部地区中药材(蒙药材)种植产地环境的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746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7475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84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7485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甲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GB/T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