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40.10P35备案号:54239-2017DB22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T2562—2016畜类屠宰厂(场)建设规范Constructionstandardsforlivestockslaughterhouses2016-12-09发布2017-03-01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2562—2016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本标准起草人:李真、陈曦、冯凯、潘荣辉、单佳蕾、任博、王媞、管颖、葛明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2562—20161畜类屠宰厂(场)建设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畜类屠宰厂(场)术语和定义、分型、选址、布局、设施设备、其它的设计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牛、马属动物、羊、食用犬屠宰厂(场)的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7237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19477牛屠宰操作规程GB50317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HJ2004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验收间inspectionandreceptiondepartment牲畜进厂后检验接收的场所。3.2隔离间isolatingroom隔离可疑病畜,观察、检查疫病的场所。3.3待宰间waitingpens宰前停食、饮水和宰前检验的场所。3.4急宰间emergencyslaughteringroom屠宰病、伤畜类的场所。3.5屠宰车间slaughteringroom自致昏刺杀放血到加工成胴体或四分体的场所。3.6不可食用肉处理间innocuoustreatmentroom对病、死牲畜及其它不可食用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场所。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2562—201624分型按品种和设计规模分型,分为3型,见表1。表1分型畜类屠宰厂(分型)牛、驴屠宰量(头/小时)羊、犬屠宰量(只/小时)待宰间面积m2屠宰车间面积m2Ⅰ型屠宰厂(场)≥50≥70≥600≥1400Ⅱ型屠宰厂(场)7~4914~69≥130≥220Ⅲ型屠宰厂(场)≤6≤13≥60≥150注:班宰按7小时计算5选址5.1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动物防疫条件和环保要求。5.2位于交通运输方便、货源流向合理的地方,并具备符合要求的水源和电源。6布局6.1应划分生产区和非生产区,各区应有明显的标志。6.2生产区按屠宰车间、宰前建筑设施、急宰间和不可食用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