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1.010J09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1246—2010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一般要求文稿版次选择2010-09-20发布2010-10-20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1246—2010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马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马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马鞍山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华兵、李增辉、董志耕、李海学、张启善、朱国庆、王辉、扬成虎。DB34/T1246—20101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一般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要求的术语和定义、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及管理、设备重大危险源、应急准备与响应及事故报告处理、检查、检验和隐患整改。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气瓶充装单位。不涉及特种设备节能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93.1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GB/T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115号令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3.1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委托、具有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3.2定期检验是指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实施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以及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定期校验或检定,属于法定检验性质。3.3定期检查是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本单位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自行检查。3.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DB34/T1246—20102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专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3.5重大危险源按照GB/T18218规定,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3.6安全附件是指特种设备上用于控制温度、压力、容量、液位等技术参数的测量、控制仪表或装置。3.7安全保护装置是指特种设备上,用于控制位置、速度、防止坠落的装置。3.8严重事故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严重事故隐患: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