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220.20C80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1645—2010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2010-07-14发布2010-08-01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7/T1645—2010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监督部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志强、亓延军、张元祥、马德法、焦培文、黄凤梅、张少见、王林静、闫宏、孙厚杰、王琳。DB37/T1645—2010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1范围本标准提出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内容、要求、标志图例及考评验收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社会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进行验收。本标准针对的是消防安全,而非产品和服务安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公安部第39号令《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鲁公通〔2009〕259号《山东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鲁公通〔2010〕83号《关于修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进一步加强重点单位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3.2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即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3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单位中具有一定领导职务和权限的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DB37/T1645—201023.4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单位指定的负责本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的机构。3.5火警处置程序单位制定的火灾情况下的紧急处置规程。3.6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逃生的方法;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3.7第一梯队由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员工组成的,能在第一时间内形成的灭火救援力量,分为灭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