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30B43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2586—2016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技术规范文稿版次选择2016-02-02发布2016-03-02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2586—2016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阜阳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永士、余霆、占松鹤、郭强、赵东、岳玮、高树朋、訾振义。DB34/T2586—20161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风险因子构成及其权重、风险等级的划分、风险评估模块的建立及使用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猪、牛、禽规模养殖场的疫病风险评估。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7824.1规模猪场建设NY/T682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DB37/T305肉牛场建设标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风险评估指在动物疫病发生之前,对规模养殖场诸多方面发生动物疫病可能程度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4风险因子4.1养殖场建设养殖场应符合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NY/T682要求。4.2选址4.2.1与屠宰场或畜产品及工厂的距离≥1000m见附录A。4.2.2与其他畜禽养殖场的距离详见附录A。4.2.3上风向3000M以内有无屠宰场、畜禽养殖场。——3000M以内无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4.2.4与主干道或居民区的距离≥1000m见附录A。4.3场内布局DB34/T2586—201624.3.1有无围墙或防疫沟。4.3.2围墙外建有绿化隔离带4.3.3生活区和行政区等管理区、生产区和隔离区分设且界限分明。4.3.4隔离区在生产区下风向,生产区在管理区下风向。4.3.5净道和污道分开且互不交叉。4.3.6畜舍间距符合以下要求:——猪舍间距符合GB/T17824.1要求。——牛舍间距符合DB37/T305要求。——禽舍间距符合NY/T682要求。4.3.7场内道路硬化。4.3.8展示台和装畜台在生产区边且有专用出口。4.4设施设备4.4.1生产区入口处设有消毒池,且消毒池的长度和消毒液的深度能保证入场车辆外沿全部浸入在消4.4.2毒液中。4.4.3圈舍地面、墙面的质地便于清洗消毒。4.4.4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4.4.5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