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80.20X26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777—2007芦笋分等定级规范2007–11–21发布2007–12–01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7/T777—2007I前言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情报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黎燕、钱战、来永均、杨锐、田素龙、鞠鹏、安洁、刘冠军。DB37/T777—20071芦笋分等定级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芦笋等级划分的要求、包装、标志。本标准适用于芦笋的等级划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SB/T10158新鲜蔬菜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1等级3.1.1基本要求——具有本品种特征,色泽一致,无畸形;——外观新鲜、清洁、完整、基部切口平整;——笋体无空心、掉皮、破裂或断裂,清洁、无杂质、害虫,无异味,无不正常的外来水分;——无病虫害引起的明显损伤,无冷害、冻害,无其他较严重的损伤;——无腐烂、发霉、变质现象。3.1.2产品分类3.1.2.1白色芦笋笋茎主要为白色,无或只有少许其他颜色。3.1.2.2绿色芦笋笋茎主要为绿色,无或只有少许其他颜色。3.1.2.3紫色芦笋笋茎主要为紫色,无或只有少许其他颜色。3.1.3等级划分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芦笋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具体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DB37/T777—20072表1芦笋等级要求等级指标项目特级一级二级颜色特征具有同一类品种的特征,笋茎非本色部分不超过总长度的10%。笋茎本色部分不得有杂色,不得有异类品种基本具有同一类品种的特征,笋茎非本色部分不超过总长度的20%。异类品种和有杂色的根数不得超过2%基本具有同一类品种的特征,笋茎非本色部分不超过总长度的40%。异类品种和有杂色的根数不得超过2%外观长短一致,笋长17cm~27cm,同包装笋长度相差小于1cm;无畸形笋、锈斑、裂口和损伤长短基本一致,笋长度10cm~17cm,同包装笋长度相差小于5cm;无畸形笋、锈斑、裂口和损伤长短基本一致,允许有少量锈斑、裂口、损伤或畸形笋存在组织形态笋头鳞片特紧密、无空心笋;笋条新鲜、脆嫩、挺直、无萎蔫现象笋头鳞片紧密,无空心笋;笋条新鲜、脆嫩、允许有轻度弯曲,无萎蔫现象笋头鳞片较紧密,允许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