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01CCSB16DB63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T1942—2021青稞种子产地检疫规范2021-08-18发布2021-09-20实施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63/T1942—2021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霞、徐元宁、李洪明、李云龙、李白家、吴玉栋、白惠义、王桂兰、马吉权、王秀娟、徐淑华、秦建芳、谢春晖。本文件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监督实施。DB63/T1942—20211青稞种子产地检疫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青稞种子产地检疫的目标检疫性有害生物、繁育田环境要求、产地检疫、检疫处理、签发证书、档案管理的程序和方法。本文件适用对青稞种子进行产地检疫。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NY/T2289-2012小麦矮腥黑穗病菌检疫检测与鉴定方法SN/T1154-2002毒麦检疫鉴定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检疫性有害生物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已进行官方防治的有害生物。3.2产地检疫在生长季节对植物和在收获后储藏期间对产品所进行的检疫,包括田间调查、现场检查以及室内检验、签证及疫情监督处理。4目标检疫性有害生物包括以下:——小麦矮腥黑穗病TilletiacontroversaKühn;——毒麦LoliumtemulentumL。5繁育田环境要求DB63/T1942—20212环境要求包括:——从未发生或近三年未发生本文件第4章所列目标检疫性有害生物;——周边1000m内不种植小麦和大麦类作物;——水源无检疫性有害生物;——有机肥无检疫性有害生物。6产地检疫6.1产地检疫受理在播种前一月向当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提交产地检疫申请,填写农业植物产地检疫申请书(见附录A),选用种子应附有相关检疫证明。6.2田间检疫6.2.1检疫时期拔节期、抽穗期、乳熟期分别进行1次田间调查。6.2.2检疫方法按照附录B规定的田间识别要点进行田间检疫。原原种繁育田应逐株调查检验。原种、良种繁种田棋盘式抽样检疫,样点面积为1m2;大田面积小于等于0.3hm2设10点,面积0.3hm2~1hm2设15点,面积1hm2~3hm2设20点,面积大于3hm2设25点以上。对田间症状不能确定的样品,采回室内鉴定。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