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120.01X18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3119—2018肉鹅屠宰加工技术规程Technicalregulationsongooseslaughteringandprocessing2018-02-02发布2018-03-02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7/T3119—201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岛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屠宰管理处、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山东诸城市众大屠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京新、王宝维、高捍东、邓旭明、黄明、徐幸莲、李鹏、范东旭。IDB37/T3119—2018肉鹅屠宰加工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肉鹅宰前管理和屠宰加工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肉鹅屠宰加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19478肉鸡屠宰操作规程GB/T20551畜禽屠宰HACCP应用规范GB/T27519畜禽屠宰加工设备通用要求NY/T1340家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医发〔2010〕27号家禽屠宰检疫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宰前管理在鹅的运输、装卸、待宰过程中,采取符合鹅行为的方式。3.2致晕通过电击等方式使肉鹅失去知觉,但保持心跳和呼吸。3.3可食副产物指头、爪、内脏等副产物。4主要技术要求4.1宰前管理要求4.1.1禁食、禁水及运输1DB37/T3119—20184.1.1.1禁食时间控制在宰前6h~8h,同时给以充分的饮用水,宰前1h禁水。4.1.1.2运输时间不超过4h。4.1.1.3在运输过程中,有条件的企业应采用控温运输车,普通运输货车于寒冷季节应在鹅笼外加盖厚篷布进行保暖避风;根据季节差异调整鹅密度,不超过40kg/m2。4.1.1.4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平稳,减少因路况不同造成的颠簸。4.1.2卸车与静养4.1.2.1卸车过程应使肉鹅保持站立平稳,不得剧烈颠簸或晃动。4.1.2.2静养时间2h~3h。4.2屠宰加工要求4.2.1抓鹅、挂鹅4.2.1.1抓鹅时双手握住鹅的跗关节,不得提拉、拖拽鹅的头、翅膀或羽毛,挂鹅时应双腿同时挂于挂钩上,防止机械损伤。4.2.1.2挂鹅间与屠宰间应分开。4.2.1.3挂鹅间应保持不超过50lux低照度并配有控制系统,能完成毛重、鹅只数量等测定工作。4.2.2致晕4.2.2.1致晕应确保肉鹅立即失去知觉,持续至少60s。4.2.2.2采用水浴式低压高频电致晕技术,参考参数:电压25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