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ICS67.050CCSX0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2775—2023代替SN/T2775—2011商品化食品检测试剂盒评价方法Evaluationmethodsforcommercialkitsoffoodtesting2023-05-05发布2023-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SN/T2775—2011《商品化食品检测试剂盒评价方法》,与SN/T2775—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评价参数(见4.3)与评价样品的选择与制备(见4.4);———将检测试剂盒根据结果判定方式分为定性检测试剂盒(含半定量检测试剂盒)和定量检测试剂盒两类并分别给出相应的评价方法(见5.2、5.3);———增加了对记录和报告的要求(见6);———增加了检测试剂盒与参考方法一致性分析的统计学方法与实例(见附录A);———增加了对批间(不同生产批号检测试剂盒)差异的要求,并在附录B、附录C中分别给出了定性检测试剂盒、定量检测试剂盒的评价方法与实例。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方、岳振峰、席静、郑晶、柯秋璇、郑香平、郑洁、陈冬东、黄建立、张青龄。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1年首次发布为SN/T2775—2011;———本次为第一次修订。ⅠSN/T2775—2023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商品化食品检测试剂盒评价方法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用于食品检测的商品化检测试剂盒的术语与定义、通用要求、评价指标、数据统计和结果评判的方法等。本文件适用于食品检测用试剂盒生产者、采购者及使用者在生产或使用商品化试剂盒时对相关指标进行评价以及检测质量控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4889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分布均值和方差的估计与检验GB/T6379.1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确度)第1部分:总则与定义GB/T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27025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