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物监测质量保证规范GB/T16126一1995Quidelinesforqualityassuranceofbiologicalmonitoring1主顺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开展生物监测时,在生物样品的选定和采集,准确监测数据的获得、资料的统计处理和报告中必需贯彻的质量保证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监测、监督或评价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中污染物对人群或个体健康的影响及监测、监督或评价环境总的接触水平。2引用标准GB57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3术语3.1生物监测系统地收集人体生物样品(组织,体液、代谢物),测定其中化学物或其代谢物的含量,或它们所引起的非损害性的生化效应,以评价人体接触剂量及其对健康影响。3.2生活环境被监测群体或个体日常所接触的所有环境的总称,它包括空气、土壤、水、食物等介质。3.3质量保证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及可比性,对监测全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它包括实验设计、样品采集、测定规范、人员的培训、实验室的管理和数据的处理及解释等内容。4采样采样中的质量保证是通过制定和执行周密的采样设计及严格的采样步骤而实现的。它应由化学检验人员和卫生人员协作完成。采样设计和采样步骤的制定,应符合以下原则:4.1采样人群当监测目的是监测、监督或评价环境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时,应选择该环境或剂量下,对该污染物最敏感的人群或接触人数最多的人群,或为某一特定目的而选定的人群。如监测目的是评价或判定污染物对个体的健康影响,采样人群即为被评价或判定的个体。4.2采样人数观测的人数决定于监测结果分散的程度(SD)、监测结果与“总体”均值间的允许误差和置信水平的要求,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如尚无分散程度的资料,可先进行预测,观测的人数每组不宜小于50人。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一12一15批准cB/T16126一19-95观察例数式中:t—在确定的置信水平下t的临界值;SD—监测结果的标准差;t·SDD(1)D-预先设定的监测结果与总体均值间允许的偏离区间。4.3抽取采样人群的方法抽样人群应有代表性,可采用多阶整群按比例随机抽样法,其程序见附录A。如被观察的人群因生活环境、工作环境不同,或化学物在体内的代谢因观察人群的性别、年龄、饮食等不同而异,则可采取分层抽取人群的方法。4.4采集的样品应优先选择被测物浓度与环境含量或/和健康影响具有剂量反应关系或已有生物接触限值的样品。各待测物最适宜的、可能有意义的样品见附录B。45采集时间对周期性的职业性接触,应根据化学物在人体内的生物半减期选定采样时间。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