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023年7月(上)中国农业会计会计研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公允价值的比较及其相互借鉴杨蕴琨(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摘要:公允价值计量一直是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主要挑战。在学术界以及实务界对公允价值也都有着不同的见解,因此对于公允价值的应用也存在着诸多质疑。本文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分析范围、技术目的、经营标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探讨了二者之间的差异,提前披露程序和信息。关键词: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公允价值为了使公司能够提供最新和可靠的会计信息,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38项具体会计准则将审慎和暗含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属性。为了确保国家税收的准确性与公平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根据历史成本估算确定了非现金收入的公允价值。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都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属性,所以它们具有共同的使用特性,并且存在一些差异[1]。本文试图比较和研究二者之间的交叉影响及相互借鉴。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差异比较(一)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公允价值的含义及表现形式不同1.财务会计公允价值的含义及表现形式从我国法律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中可以明显看出,在财务会计中公允价值是由各种客观标准的计量属性决定的,而不是对历史成本应用于公允价值的主观评估来确定的。具体含义如下:(1)公允价值源于公允性,其买卖方是自愿的,强制交易或清算过程中产生的金额不能视为公允价值;(2)许多项目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并虚拟管理;(3)公允价值取决于交易双方均具有对称的市场数据及不存在某种利益关联性,是公允合法的交易。但是在某些关联方交易中买卖双方信息差异和所处的位置很难对等,以及出于某些共同目的,交易双方很可能具备一些利益相关性且有可能会侵占公众利益。这些都是有违公允价值计量初衷的。所以我们应特别注意,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资本及非货币交易和公司并购、租赁、金融工具和其他估值交易中,保证资产的公允性。公允价值会计强调公平贸易意识和自愿性价格,而不是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属性。因此,当相关不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引起的强制性销售和清算下双方达成的交易价格,这是买方和卖方要执行的当前交易金额相对应的估算价格,这反映了人为的市场价格,是不公允的。当利益既得者的双方存在关联性交易和投资的情况下,若无相同的市场价格,我们可以“使用各种静态评估技术来衡量没有有效市场而以接近市场价格计价的资产和负债,以获取相对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