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国际公关研究基金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202210576010)。作者简介:李婉恒,女,汉族,广东佛山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思维方法和教育方面的研究;杨玉滢,女,汉族,广东珠海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方面的研究。民生视角下“银发群体”数字养老权益的现状及对策研究文>李婉恒杨玉滢韶关学院政法学院广东韶关512005摘要:21世纪数字时代特征是虚拟平行世界与现实生活中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相融合,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从当家作主到变成“数字”弱势群体过程中会呈现出对新时代的一切新变化无所适从的状态。数字时代老人如何更好地适应数字化生活问题备受社会各界重视。本文以智慧养老服务为研究基点,列举我国目前“银发群体”数字养老服务的现状以及保护困境,多方面、多角度对老人权益保护提出构想,以期为老人数字权益保护提供新思考。关键词:数字权益;智慧养老服务;银发群体;权益保护一、“银发群体”数字权益的兴起(一)民生发展的更高要求“民生”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等。当国家承担起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治责任时,民生就有了显著的政治属性,具有人民“对于涉及私人利益的权利的主张、维护、实现和救济”的含义。[1]党和国家一直坚持听取人民群众的声音与诉求,不断增强人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党的十八大以来,民生目标不断得到丰富与拓展,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五有”拓展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七有”。[2]众所周知,“弱”“老”是老年人皆具备的标签,国家一直一视同仁发展老年人群体的人民权益,“以人为本”原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提供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积极普及老年人社会公共服务,发展和保障老年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作为社DOI:10.16645/j.cnki.cn11-5281/c.2023.12.053PRMagazine27会弱势群体的“银发老人”生活也需要紧跟社会步伐进入质量提升期。在新时代养老服务领域,要根据时代发展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