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金融-213-绿色保险是绿色金融的一个分支部分,也是保险业中一个特殊类别。由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时间较短,并且以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为主,导致绿色保险以及绿色基金等方面的发展相对落后。一直到2022年11月11日,银保监会发布了《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我国才首次对绿色保险做出了明确的定义——保险业在环境资源保护与社会治理、绿色产业运行和绿色生活消费等方面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等经济行为的统称。绿色保险体系的完善,打破了保险业产品维度的统计方式,改善了保险业服务的思维理念与模式。保险是对冲或缓释企业遇到的各类风险的“助推器”,在推动各企业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方面有着天然优势,保险市场的扩大和保险机制的完善是我国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点目标。乡村振兴作为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国的国家战略,是提升我国人民幸福生活指数,提高我国国际地位的必然要求。现如今,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双碳”目标的两手抓,绿色保险这一特殊保险业务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需要把握其发展的针对性和系统性,将其发力点面向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以及农村生态建设这三个方面,实现我国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国家富强打下坚实的基础。1我国绿色保险发展现状1.1我国绿色保险的组成绿色保险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分为负债端(保险业务)和资产端(投资业务)两方面。狭义的绿色保险就是环境污染责任险,而广义的绿色保险不仅包括环境污染责任险,还包括巨灾保险、气候保险、森林保险等一系列与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产生的风险相关的具有保障作用的各类保险产品。环责险一直是绿色保险的领头羊,20世纪90年代末就已经被一些地区投入使用了;巨灾险于2012年进行首批试点工作;其余各类保险产品也在众多保险公司的支持下逐步开发、完善。现如今,环责险实施以强制投保为主的发展模式,而其余各类绿色保险产品以企业投保需求为主。1.2我国绿色保险发展历程我国最早实行绿色保险时间可以追溯到20世纪末,在1991年最先被大连市投入试点工作,同为东北地区的沈阳、长春两地也相继引入,当时这几个试点均采取任意投保模式,由于缺少政策的约束,人们的环保意识也不高,导致绿色保险发展停滞不前[1]。直到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和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意见》,绿色保险制度在我国才真正开始萌芽,而后多项绿色保险政策的出台均与环境污染责任险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