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CALSCIENCEVol.90No.62023FISCALSCIENCEVol.90No.62023从功能变化看我国印花税未来的改革方向———基于历史和比较视角贺燕姚迪内容提要:《印花税法》通过后,尚有印花税的功能定位及课税范围优化问题遗留。从国外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国税制的变化,印花税的功能定位从收入功能转向调控功能,课征范围大为限缩。我国自清朝引入印花税后,印花税的收入功能并未如预期发挥,新中国成立后印花税已经偏离了凭证税朝着交易税方向发展,与增值税的课征范围多有重叠,且课征的合同范围未能根据《民法典》作出相应调整。本文建议,未来印花税可以调控功能为主,逐步缩小课税范围,取消对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课征,仅对证券交易课征。关键词:印花税凭证税印花税改革证券交易税中图分类号:F81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1391(2023)06-0021-13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印花税法》,并于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印花税法》基本上维持了原《印花税暂行条例》的内容,但适当简并了税目税率、调整了计税依据、取得了一定程度上减轻税负、完善程序规则的成效。此前,虽然有声音主张废除印花税,但《印花税法》的通过意味着有关印花税存废的争论①暂时搁置。然而,为实现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优化税制结构的目标,印花税作为一个税种,从功能定位到课税对象甚至名称的调整,仍有必要进行讨论。二十世纪末以来,印花税在国外的变化比较大,征收范围日益收窄,所承载的收入功能被一一剥离或者被其他税种所替代,甚至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取消或正在考虑取消印花税,或者以其他税种(如证券交易税)取代之。应当说,这种变化反映了一定的趋势,是不同历史时期经济形态、征管手段变化所带来的税制结构调整的必然结果。当前经济电子化、数字化程度前所未有,印花税这个古老且依托于书面凭证而课征的税种,其未来因变值得思考。印花税是清朝末年我国仿西洋税制引入的第一个税种。新中国成立后,印花税在我国一度经历撤并和恢复,直至1988年《印花税暂行条例》颁布。除增加对证券交易课征印花税外,印花税税制变化较少,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较为“稳定”的税种之一。然而,从1988年到现在,我国的法律体系、经济形态以及税制结构均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一次《印花税法》将原暂行条例“平移立法”,税制基本维持稳定,背后或许有减少立法枝节、尽快实现税收法定的考虑在内,但需要看到,现行印花税①有学者主张应该取消普通印花税,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