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大众文艺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高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实现三全育人,各门课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音乐本身具有的意识形态的文化属性和育人功能,较易实现与思政的互融互透,使得高等音乐类专业院校课程思政的建设具有其他高校无可比拟的优势。我国古代思想家荀子在《乐论》中曾论述过音乐的教化作用:“其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在音乐院校,课程思政建设可依托丰富的经典音乐作品,以声乐表演、器乐表演、作曲技术理论及音乐教育理论等课程为载体,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各类理论大课堂与技能小课堂的实践教学中,建设富有特色的艺术类高校课程思政,用音乐激发听众的情感情绪,发挥音乐文化的沁润功能,启发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起到以乐“化”人、“乐”中育人的作用。音乐教育对于立德树人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发展的每一个时期都不乏优秀的红色作品,这是独属于历史进程中的红色基因,如歌曲《八月桂花遍地开》《我的祖国》《春天的故事》等。本文是以主旋律歌曲为载体所进行的教学实践研究,积极推动“思政+音乐”教学模式改革,把主旋律歌曲音乐文化和思政课结合起来,探索符合时代育人需要,彰显艺术特色、拓展培养德才兼备学生的新思路。一、与时同频:主旋律歌曲的内涵与特征(一)主旋律歌曲的概念溯源“主旋律”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1987年,在广电部电影局召开的全国故事片厂厂长会议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主旋律”概念。1994年1月24日《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江泽民同志再次提出“弘扬主旋律”的提法。在20世纪90年代,主旋律歌曲主要是指可以通过音乐的形式影响和塑造人的思想,使表演者与听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音乐的感化,进而产生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随着时代的发展及市场的需要,加之主旋律歌曲本身具有一定的流行性与通俗性,便逐步进入了文化产业与市场经济领域,其传播力度进一步扩大。从音乐的形态来看,在任何时期的主旋律歌曲或明艳欢快、或气势恢宏,其旋律都具有较强可听性符合大众的音乐审美,歌词也便于传唱与传播。主旋律歌曲的受众不受年龄、民族所限制,是为有着共同文化记忆的我国大众人民而创作。歌曲充满了正能量,大多反映祖国的美好与人们生活的幸福。因此,“主旋律歌曲”的概念可以界定为:体现国家主流意识形态、体现民族精神、弘扬民族文化、反映时代潮流、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