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稿日期:2022-12-08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农地整治项目治理绩效测度及治理绩效提升机制研究》(编号:71503091)。作者简介:徐雯(1979-),女,湖北武汉人,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项目治理、土地整治与乡村振兴。“制度环境—制度安排—制度绩效”框架下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治理的实证分析徐雯(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0)摘要:基于理论分析构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治理分析框架,运用因子分析和回归分析对430份农户调查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土地整治项目的治理绩效处于“一般~比较满意”水平,契约治理、关系治理显著正向影响治理绩效,制度环境在其中起调节作用;公私合作整治模式中,契约治理、关系治理均显著正向影响治理绩效,政治制度环境起正向调节作用;公众为主体的整治模式中,关系治理显著正向影响治理绩效,社会制度环境起正向调节作用;政府主导整治模式中,治理绩效主要受制度环境影响而对治理机制不敏感。因此,提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治理绩效需要积极探索土地整治模式的多样性、完善两类治理机制,更要重视构建开放多元的权力结构和完备的制度体系,培育丰富的乡村社会资本。关键词:土地整治;制度环境;治理机制;治理绩效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7-0072(2023)03-0051-08DOI:10.13975/j.cnki.gdxz.2023.03.006一、问题的提出土地整治作为调适人地关系的重要途径,始终伴随着我国乡村建设发展的历程,并在促进乡村转型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2018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多次强调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一方面,我国土地整治正在实现从“同质同化”到“差别整治”、“局地单要素”到“全域全要素”、“重经济效益”到“重生态效益”的转型[2],使得整治目标更加多元、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另一方面,我国土地整治一直采用项目体制,虽然显著提升了资金效率性、技术精准性和工程专业性[3],但也削弱了基层政府的自主权力。同时,项目管理的理论、技术也难以破解土地整治中的产权细碎化、农民利益分化、公众参与缺乏等问题。因而,有必要将视角从技术层面之管理转向制度层面之治理,以适应新时期全域化、综合性的整治要求。土地整治项目的治理是一系列重构相关主体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安排,旨在引导、控制和规范主体行为,协调效率、责任和公平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