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反电信诈骗问题研究】收稿日期:2023-03-16作者简介:郭烁(1982-),男,北京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①有论者认为,广义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还包括与之相关联的上下游犯罪,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参见吴加明:《“电信网络诈骗”的概念界定与立法运用》,载《学海》2021年第3期。②参见张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态势及其应对》,载《人民检察》2022年第16期。③参见喻海松:《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的样态与规制》,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1年第1期。④参见王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独特属性与治理路径》,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⑤参见刘太宗、赵玮、刘涛:《“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解读》,载《人民检察》2021年第13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应对的程序性困境与完善郭烁(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北京100088)摘要: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虽然连续数年的犯罪治理有一定成效,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强隐蔽化、高组织化的特点愈发凸显,实践中也存在着包括指定管辖适用失衡、证据适用不当、涉案财物处置无序等在内的程序性困境。《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适时出台回应了实践需求,立法重心从打击惩治犯罪转向同预防犯罪并重,为解决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程序性困境提供了原则性规定。本文重点研讨限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指定管辖并建立检察机关参与制度、进一步完善该类型案件的证据规则,以及构建具备诉讼形态的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程序等问题。关键词:电信网络诈骗;程序性困境;指定管辖;证据综合适用;涉案财物处理中图分类号:D91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8003(2023)04-0084-10一、问题的提出随着以大数据、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科学技术普及应用,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亦呈日益蔓延态势。所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①与传统诈骗犯罪不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殊性在于,其将传统诈骗犯罪与互联网技术和智能通讯工具等科技手段结合,利用互联网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等特点,针对不特定被害人实施非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