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卷第6期学报No.6Vol.382023年6月JournalofLeshanNormalUniversityJun.,2023DOI:10.16069/j.cnki.51-1610/g4.2023.06.017民法典视阙下《反食品浪费法》研究王明菊(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00)摘要:《反食品浪费法》实现了反食品浪费由“事理”向“法理”的转变。但自其实施以来,暴露出反餐饮浪费多重主体义务履行受阻、食品捐赠制度原则性规定尚未明确等问题,导致其无法满足新时代“保障粮食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因而应在民法典的新生视阙下,于条文检视的基础之上,提出反餐饮浪费的对应之策:完善标准化及信息手段方面的相关策略;构建以消费者为核心的社会共治格局;积极促进环境公益诉讼的接入,以期实现反食品浪费领域的“良法善治”。关键词:《反食品浪费法》;餐饮浪费;《民法典》;社会共治中图分类号:D922.6;DF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8666(2023)06-0121-09收稿日期:2022-03-09作者简介:王明菊(1996—),女,山东德州人,河北地质大学202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学。十九大后,我国进入新时代。与此同时,我国民众对于粮食的观念发生了转变———从过去的“粒粒皆辛苦”到如今网络大胃王虚假“吃播”,粮食的地位在国民意识中发生了“异化”,粮食浪费现象严重,亟需予以法律规制。2014年《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中提出要积极推进反食品浪费立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颁布,同时为促进该法的实施,我国于2021年12月17日印发了《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从促进粮食减损节约、保障食品合理利用等方面进行了措施的细化与完善。学术界对于粮食安全或食品浪费的研究多集中于加强技术性保障、域外经验借鉴或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1-3],欠缺新视野下对反食品浪费专门立法的研究。因此,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为切入视阙,通过对《反食品浪费法》重点条文的剖析,提出我国反食品浪费的法律完善路径,以期实现借助法律手段保障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