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研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四维之要王腊生刘世峰*内容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重要政治活动,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在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生动实践和有力抓手。本文从本质论、立场论、过程论和效果论四个维度,系统剖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之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作用,并深入探讨了在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举措和实现路径。关键词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举措与路径引言民主的追求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历史进程,是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文明水准的重要标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①。2021年10月,在首次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主问题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深入系统阐述,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明确要求。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单列一部分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全面系统论述了我们党关于民主的立场、观念、观点和做法,“实现了中国式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极大地丰富了人民民主的内涵和外延,表征着中国共产党对于未来人民民主制度与实践的远大愿景。”②“民主是法治的基础和源泉,法治是民主的保障和维系。”③“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④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考察时首次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45—①②③④*王腊生,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立法发展研究所所长;刘世峰,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21年7月2日。封丽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之维》,载《法学杂志》2022年第6期。胡玉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理释读》,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4期。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16页。全过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