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大学法学教育202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64亿,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这也将是我国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基本国情。解决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成为国家和社会各方关注的重点问题。为充实老年人的退休生活,近20年来我国的老年大学数量与日俱增,通过老年教育教学满足老年人的求知心理,进一步提升了老年人的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在老年大学开办的众多科目中,老年法学教育设置得不多。近代的法学教育起步于19世纪末,同文馆即1862年在北京成立。法学研究的内容为法律、法律现象及其规律。老年法学研究的内容是关于老年人的法律、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有学者认为,老年法学是一门以老年学和法学为基础,以研究存在于老年领域中的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边缘性的法学分支学科。老年大学的法学教育总体上应以老年法学研究的内容为教学内容,但还应当结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要来设置老年法学教育课程。法学教育分为基础法学学科和专门法学学科,基础法学学科包括法理学、法律法学、宪法学等;专门法学学科包括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老年大学法学教育不仅要围绕与老年人相关的法律教学,还要体现老年人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特点。二、我国目前老年人法律制度当前,与老年人有关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公民在年老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第四十九条规定了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中关于老年人老年生活的权利保障和保护的规定是其他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是其他有关老年人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进一步对《宪法》关于建立保障老年人退休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补充。《民法典》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和撤销申请人的资格主体之一,即老年人组织,发挥了老年人组织对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保护的作用。第一百二十八条明确了对老年人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从基金项目:老年教育实践课程体系建设策略研究(ZD21124)。收稿日期:2022-08-26作者简介:奚凯(1979-),女,吉林省吉林市人,满族,吉林市广播电视大学,教师,研究方向:法学教育。马玉环(1968-),女,吉林省吉林市人,吉林市广播电视大学,教授,研究方向:文法专业课程论、教法、学法。习红丽(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