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推广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随着农村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逐年上升,数额越来越大,以权谋私现象越来越严重,农村群众对村干部的所作所为越来越不满,上访事件逐年增多,也逐步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的高度重视。农村干部出问题主要是村务决策不民主、村务管理不民主、财务管理不民主、不公开,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基层干部腐败伤害的是基层群众,损害的是群众利益,是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腐败。从约束基层干部的角度出发,就需要一个专门监督基层干部的组织,这成为监委会建立的重要起因。从群众上访的情况来看,大多是反映村务财务问题和村两委干部的作风问题,群众看到是身边的人或事,群众关心的是涉及自己的切身利益,这就需要有一个能代表群众利益,真正维护群众利益的专门监督村干部的组织。建立监督委员会,找准了解决以上问题和矛盾的结合点,符合农村的实际和党的政策要求。监委会工作的有效开展,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一是可以稳定一方局面,稳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二是可以化解矛盾,消除群众对干部的猜疑和误解,同时也可以解决少数干部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消除和减少不安定因素;三是通过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可以提升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可以提升自己在群众中的威望;四是有利于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标准化和程序化。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优越性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是整合原有的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纪检小组等村级组织,受村民代表会议委托独立开展村务监督活动。在组织层次上,监委会与两委处于并行的同一级层,任期与村委会同届。监委会及其监督制度与传统的组织机构和制度相比,实现了八大突破。1、组织机构,突破了原有权力构架。在原有的村级组织体系中,村党支部是村级各项事业和工作的政治领导机构,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是村务管理的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是村第2页共11页重大决策的执行和村务管理机构。在村级组织系统中,明显缺少一个常设的村务监督机构。因此,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村级组织体系,形成了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委会这三个决策、执行、监督机构相互制衡的村民自治权力结构。2、人员组织,突破了两委会的“垄断〞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明确规定,村两委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委会成员,从组织根源上割断了组织间由血缘关系带来的利益关联。这就更有利于监督工作的开展,尽可能地取得监督的最正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