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角镜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起步之年。常委会主要领导在调研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时提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跟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和期盼,紧扣上海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治需求开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来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科学合理编制立法计划是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的源头和基础。根据常委会党组的要求和部署,常委会法工委于2022年9月启动了2023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通过与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各有关方面的通力合作,广泛征集需求,深入开展论证,多方听取意见,积极推进相关工作。2023年2月21日,第十六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提高立法计划编制水平为科学编制立法计划,体现“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的要求,更好引领、服务和保障本市改革开放和创新服务大局,根据《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和常委会党组要求,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相关委员会进一步完善编制工作,着力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主要体现以下特点。坚持党的领导。常委会党组三次听取计划编制工作专题报告,多次专题研究并指导编制工作;根据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主动协调、积极推进、优先安排相关项目进入计划,并按照立法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的规定,向市委报告立法计划草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通过网络媒体和书面方式向社会公众和各区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建议项目。共收到37家单位申报的62件立法建议项目(浦东新区法规16件),其中申报正式项目49件、预备项目4件、调研项目9件。此外,还收到两家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5件建议项目(徐汇区人大4件、闵行区人大1件),7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22件建议项目(浦东新区法规4件)。发挥主导作用。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要求,从落实好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绘就“施工图”谋好立法篇———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解读文顾晓卿21DOI:10.16702/j.cnki.cn31-1590/d.2023.03.027上海人大2023年第3期出发,加强组织协调,主导推动相关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项目补充列入立法计划,常委会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座谈会布局重点领域立法项目,协调推动立法项目落实。此外,在充分沟通协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