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9页一般纳税人登记后续管理风险建议为加强一般纳税人后续管理,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结合现行规章、制度,针对一般纳税人管理各环节中的风险要点,提出以下管理建议。一、一般纳税人登记环节业务概述:对提出申请并且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风险要点:(一)“应当”和“可以”提出申请的风险应当提出申请的情况: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特殊规定外,应当向主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2页共19页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登记;2.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满500万元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手续;3.按照政策规定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情况适用本业务。如: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航空运输企业、电信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提出申请的情况: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2.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如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也可以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风险管理建议:1.对应当提出申请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履行告知的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3页共19页义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18号))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年应税销售的监控,对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及时通知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履行告知义务。对按照政策规定必须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办理税务登记环节及时告知纳税人,并督促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程序。(二)实行辅导期纳税管理的风险实行辅导期纳税管理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