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自治区金融办工作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一、为实现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金融办)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那么以及自治区金融办的工作职能和实际,制定本规那么。二、自治区金融办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各项规定。三、自治区金融办全体工作人员要忠实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甘当公仆,依法行政,服从命令,顾全大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保证政令畅通。四、自治区金融办要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体工作人员要勤奋学习,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勤政廉政,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第二章领导职责五、自治区金融办领导成员包括。自治区金融办主任、副主任及其他厅级干部。六、自治区金融办实行主任负责制。自治区金融办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其他领导成员在主任直接领导下,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和主任委托交办的工作。七、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自治区金融办主任会议、自治区金融办办务会议。自治区金融办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自治区金融办党组会议或主任会议讨论决定。主任出差离邕期间,由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代为主持自治区金融办的工作。八、自治区金融办各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处的工作,并直接向主任和分管领导负责。副处长协助处主要负责人工作;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工第2页共8页勤人员在处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越级请示、汇报。第三章工作安排布局九、自治区金融办及各处要加强工作的方案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做好年度工作安排,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同时,各处要加强协调配合工作。十、自治区金融办根据自治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于每年年初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形成自治区金融办年度工作安排,并以自治区金融办年度工作要点形式印发执行。十一、各处要认真落实自治区金融办的年度工作安排,根据本办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处的工作要点并开展工作,在年中和年末进行总结并送综合处,由综合处综合整理形成自治区金融办上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第四章会议制度十二、自治区金融办实行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