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方法XX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方法的通知(陕职鉴发(2023)21号)省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标准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陕财办社(2023)1号)和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标准和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129号)的有关要求,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根底上,制定了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方法,现印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本方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国家规定试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doc附件2:XX省申请鉴定补贴理论计算机鉴定考核操作方法.doc附件3:XX省职业技能鉴定委托申请表.doc附件4: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料示样.xls关于申请第批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报告.docXX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经费申请表.doc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认真落实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用好管好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鉴定补贴资金作用,提升广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依据XX省财政厅、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标准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陕财办社(2023)1号)、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第2页共5页保障厅关于标准和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129号)和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法。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工作,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下进行。省属职业技能鉴定鉴定所(站)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可参照执行。第三条职业技能补贴资金由省再就业资金提供。第四条鉴定所(站)对提供的鉴定补贴对象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补贴对象资料的复审和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二章鉴定补贴对象和条件第一条享受鉴定补贴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第二条享受鉴定补贴条件。“四类人员〞须为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试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见附件1)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者,经审核合格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