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稿日期:2022-12-05基金项目:汕头大学科研启动经费项目“人工智能与未来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STF21017)作者简介:苏明,汕头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高校有组织科研合法性的形成与协调苏明【摘要】组织合法性是组织良性发展的核心内容。高校科研组织合法性,一方面来自二战美国政府与高校合作构建的外部合法性,一方面来自古希腊自由科研传统及同行评议程序保障的内部自反性合法性。由于科学研究的不确定性和偶然性,过度组织化和自由化都不利于国家战略的实现。兼顾高校科研的自反性合法性和外部性合法性,需要学术民主与学术权威、学术自由与组织化、科学不确定性与技术目的性、专家决策与多元利益共同体的协调。【关键词】组织合法性有组织科研自反性合法性不确定性协调2022年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有组织科研,更高质量、更高贡献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自由科研理念在高等教育领域根深蒂固,高校为何要通过有组织科研服务国家战略、有组织科研与自由科研如何协调,是问题的核心。本文从组织合法性视角分析高校科研组织服务国家战略合法性生成的历史逻辑,以及自由科研合法性与有组织科研合法性的协调问题。组织合法性是利益相关者对组织支持和认可的状态[1],是组织何以能良性发展的解释框架[2],不同角度可对组织合法性进行不同分类,本文主要以高校科研组织的外部组织合法性和内部组织合法性框架进行分析。一、有组织科研:高校科研组织的外部合法性科研组织主要分为高校科研组织、企业研发机构、国家科研机构。二战前,三种科研组织的社会分工并不相同和交叉,高校科研组织主要从事自由探索式科研。[3]由于国家战略导向的科研花费巨大、远超过大学承受限度,加之科研保密性和安全性有很高要求,大学既缺乏能力也不适合服务国家战略[4],此时高校科研组织并不直接为国家战略服务,而将追求知识作为主要目标。1940年范内瓦·布什向总统罗斯福进行成功游说,提出如果美国政府提供足够科研经费,大学实验室就有能力研发出打败德、日的新军事技术,之后麻省理工学院放射实验室的雷达项目、加州大学拉斯·阿拉莫斯实验室的原子弹项目等相继落地。[5]大学服务国家战略的制度化始于1945年范内瓦·布什向杜鲁门提交的《科学:无止境的前沿》,该报告提出国家战略的实现必须寻求高校科研组织的支持,建议设立美国科学基金会(NFC)并由杜鲁门签署法案成为正式行政机构,以项目发包制方式将国家需求和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