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政府消防工作意见一、消防工作目标到2023年,根本实现全市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开展,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完善,消防平安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平安责任制落实,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消防培训机制、制度完善并落实,广阔城乡居民的消防平安意识、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平安素质得到增强;城乡消防规划按规定全部编制完成并纳入总体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开展,不欠新账,并全部完成补还欠账任务;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有效整改,消防平安环境显著改善,年度火灾2023万人死亡率小于0.19,不发生死亡2023人(含)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应急组织和应急方案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措施落实;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有大的开展,以现役消防队伍为主体、合同制消防队员为辅助、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的专业防火、灭火和社会救援力量体系覆盖全市城乡;消防业务经费满足防火和灭火救援工作需要,消防队(站)、人员、装备等到达标准要求。二、加强消防平安责任体系建设,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一)建立并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平安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平安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平安工作的负责人对消防平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政府主管同志牵头,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分析研究、协调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催促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平安责任。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开展相适应。要切实履行在经费保障、设施建设、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对公安机关报告的城乡消防平安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平安要求,或者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平安的重大火灾隐患情况,及时核实并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第2页共9页措施,予以整改。(二)建立并落实部门消防管理分工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