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意见为加快推进全区拆迁安置工作,根据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方法和x市拆迁补偿价评估技术标准,结合XX县区实际,现对拆迁中的假设干问题明确如下意见。一、关于征地补偿1、使用农改居剩余国有土地,实行村组养老人员安置费补差政策。即安置费补至17000元/人。该费用由村组管理,专款专用。2、征用土地(包括使用农改居剩余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补偿(不包括有线电视和高压线路),按镇8000元/亩、街道9000元/亩标准核拨给镇街,由镇街包干对产权人进行补偿。3、在享受市政府[20x]2023号文件政策前已被确定为无人组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为零的,留区70%剩余土地补偿费转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4、已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的组,无论是建设用地,还是农用地,征用时土地补偿费均由区统筹,用于人员安置。5、村办企业(含集体用地)的土地被征用,属村级土地的,其补偿费留区70%局部转归村所有。6、村级农用地被征用后,考虑到不需安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留区的70%土地补偿费仍转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二、关于拆迁补偿1、因全区范围内已停止民房建设审批,补空方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2、对征用集体土地(含使用农改居剩余国有土地)拆迁的,每户给予2500元种田补贴。三、关于享受低价位商品房面积1、享受方案面积标准。1人户40平方米、2人户70平方米3人户20235平方米、4人户140平方米、5人户160平方米,5人以上户型每增加1人,安置标准增加20平方米。凡拆迁户现有住宅合法面积超过以上标准的,享受低价位商品房的面积按第2页共3页现有合法住宅面积执行;享受过福利分房或房改补贴政策的,已享受面积和现有农村合法住房面积合并计算。2、适用对象。符合我区农村建房政策的被拆迁户。3、被拆迁户享受低价位商品房面积人口的认定。实际居住在拆迁范围内,与户籍证明资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自然增员除外)反映的内容一致,并符合我区建房政策规定的村(居)民。4、申请程序。被拆迁户申请——→村居审核——→镇街审核——→区拆迁办审查批准。四、关于非住宅房屋的补偿1、非住宅房屋指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单位及村组用房。其拆迁补偿方法按市有关政策执行。2、凡没有法定及其他有关手续的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原那么上不予补偿。2023年3月1日(新旧体制调整期)之前的违法建筑,被拆迁户主动配合撤除的,给予适当拆卸补贴;2023年3月1日之后至20x年3月1日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20x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