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统计根底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2篇第一篇为切实加强我县企业统计根底建设,标准企业统计工作,切实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和谐统计意识,积极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现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市企业统计根底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企业统计根底标准化建设工作,使统计工作在企业有人做、有人管、有制度保障,以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的“三有一确保〞目标。二、实施范围全县纳入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企业以及规模以上效劳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2023年先实施2023家企业,今后逐步推开。三、主要内容及标准(一)建立统计组织,配备统计人员1.企业应有一名厂(公司)级领导负责管理和组织协调本企业的统计工作,并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综合统计管理机构或者指定统计负责人,具体管理和协调企业各项统计工作。统计负责人名单应向县统计局备案。2.企业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必须取得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3.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排除干扰,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全面、真实。网上直报企业统计人员还应当参加有关统计数据处理的专业培训,掌握相应的网上直报技术。4.企业应保障本企业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人员调开工作或离职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向县统计局备案。(二)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第2页共5页1.企业应通过一定的形式设置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各类原始记录,做好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载。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包括:(1)各类物质产品生产型企业的各种产品的品种、产量、质量、消耗、价格等情况;能源、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出入库等情况。(2)商品流转企业的商品的品名、进销渠道、进销金额、进销数量、库存等情况。(3)运输企业的货物的运量、吞吐量等情况。(4)其他各类企业的经营活动的数量、价格、收入等情况。2.原始记录可以采用纸介质或电子计算机等现代手段进行登记。但必须凭证齐全,计量准确,记录真实、完整,填报及时。纸介质登记必须字迹工整、清晰,电子计算机登记的应打印留底,数据修改变动的应有说明并留底备查。3.企业要根据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