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城市工作合集**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情况汇报一、县情概况二、省级园林城市创建主要做法及成效近年来,在省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紧抓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机遇,根据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温州大都市区建设要求,依托优美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山地资源,以“小县大城关”为规划目标,以“全域景区化”为城市特色,以“三区合一”为建设重点,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开展园林绿化建设,推进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努力打造“融于自然、依山伴水、山在城中、城在山中”的园林型山水城市。截至2013年底,罗阳镇建成区面积达11.85平方公里,人口6.39万人,绿化覆盖率达43.29%,绿地率达39.9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8平方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污水处理率达88.3%,住房保障率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率均达90.2%,先后荣获“中国旅游文化名镇”、国家级生态镇、省级卫生县城、省级体育强镇、省级文明县城等称号,今年3月成功列入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小城市培育试点。(一)健全完善机制,强化创建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11年1月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重点抓”的工作格局,并设立创建机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有序开展。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根据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及时制定出台《**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省级园林城市三年创建任务、明确创建路线图,并将责任逐一落实到各成员单位。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将市政建设、城市园林维护等工程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专项创建资金,三年财政累计投入7243.9万元,保障各项创建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省级园林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双十工程”纳入有关乡镇和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并对创建项目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形成各方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二)坚持规划引领,打造创建特色。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先后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并将绿化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审批城市规划绿地建设,规范蓝线范围控制、绿线功能调整审批和建设项目绿地验收。二是突出山城特色。围绕“融于自然、依山傍水、山在城中、城在山中”的生态型山水城市建设理念,以“一湖十园四景”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