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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相对论”(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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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写作 相对论
公文写作“相对论”(上) 公文写作“相对论”(上) 大家一定知道,在物理学发展史上,爱因斯坦(AlbertEinstein)有个惊世骇俗的理论——相对论(Relativity)。 有趣的是,公文写作也有“相对论”。 当然,公文写作里的“相对论”,是带引号的相对论,不是要讲“四维时空”“弯曲空间”等概念,而是借用相对论的思维方法,探讨写作方法的“相对性”问题。 01、为什么公文写作也有相对论? 相对论的理论,的确很难懂,然而它的底层逻辑却很明了,就是相对性原理。 说到“相对性”原理,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它是一种哲学思想,与“绝对性”相对应,是有条件的、受制约的、特殊的、可以改变的意思。爱因斯坦正是基于这个原理,才创立了伟大的相对论。 这种思想自古就有,比如老子《道德经》就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其中,“美恶”“有无”“难易”“长短”“高下”“前后”等概念就体现了相对性。 在公文写作中,我们常说“文无定法”“有一定之法”,以及“量体裁衣”“看菜吃饭”“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这些话都是相对性原理的反映。 在众多的写作方法里,没有哪一种是绝对的,是放诸四海皆准的,它们都产生于特定的时空环境,也必须在特定时空环境下运用。 任何一次写作都是受特定的时间、空间、人物、事情、文种等因子影响,正是这些变动不居因子的存在,决定了公文写作本质上就是一种相对性写作。 想想,谁能罔顾这些变量的存在,简单套用固定方法“关起门来写作”呢? 02、公文写作的“相对性”表现在哪里? 归结起来,公文写作的相对性主要表现在方法的“有无”、篇幅的“长短”、内容的“虚实”、形式的“新旧”、表述的“繁简”、笔法的“曲直”、站位的“高低”、语言的“平奇”等多个方面。 笔者重点谈谈以下六方面。 1.方法“有无”的相对性 关于写作方法问题,理论界一直有“文无定法”之说。 比如,金代王若虚在《滹南遗老集·文辨三》说:“夫文岂有定法哉!意所至则为之。题意适然,殊无害也。”,元代郝经《陵川文集·答友人论文法书》说:“文有大法,无定法。”,清代叶燮《原诗·内篇上》也有“诗文一道,岂有定法哉?”之说,章学诚在《文史通义·古文十弊》中说:“文成法立,未尝有定格也。”这几种观点都强调写文章没有固定不变的方法。 然而,也有大量观点认为,写文章“有一定之法”。 比如,刘勰在《文心雕龙·总论》中说:“文场笔苑,有术有门。务先大体,鉴必穷源。”,王若虚在《文辨》也说:“定体则无,大体须有。”,清代沈德潜《说诗啐语》中评论道:“诗贵性情,亦须论法。乱杂而无章,非诗也。然所谓法者,行所不得不行,止所不得不止,而起伏照应,承接转换,自神明变化其中。” 这都说明写作是有方法的,不管是曹丕的《典论·论文》、陆机的《文赋》、刘勰的《文心雕龙》、司空图的《诗品》,还是现代写作教程,无不说明写作是是一门学问,甚至是一个学科体系,肯定“有法可依”,否则,就不会有写作学了。 那问题来了,到底是有法,还是无法,该如何理解呢? 以笔者之见,不能一概而论,既可谓有法,也可谓无法。 首先,公文写作是一种规范性写作,“有术有门”,它除了要遵循写作的基本方法外,还要遵循特定文种的体例范式、语体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是有“一定”之法的。 不妨看看实际工作中,有几个人写公文是凭着自己的性子自由挥洒?都是“戴着镣铐跳舞”,按照规范要求来起草。 同时,公文写作也不是简单“照章办事”,也有很大的自由发挥空间,正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因为没有那种方法能够“通吃”,也没有那种方法可以为写作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绝大多数情况,需要写作者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自由发挥、灵活把握。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没有“定”法。 这个问题,我最欣赏清代姚鼐这几句:“文有一定之法,有无定之法。有定者,所以为严整也;无定者,所以为纵横变化也。二者相济不相妨。”我以为,这是关于方法“有无”问题最好的相对论。 2.篇幅“长短”的相对性 我们知道,毛泽东同志倡导写短文章,他在《反对党八股》一文中旗帜鲜明地批判空洞无物的长文章是“懒婆娘的裹脚,又长又臭”,呼吁“应该研究一下文章怎样写得短些,写得精粹些”。 一直以来,我们都把“写得短些”作为写作之信条,然而是否就意味着文章越短越好?或一切文章都写短才好呢? 我看不尽然。 首先,毛泽东强调“求短”,是在“战争时期”这个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如果是和平时期,需要对某些问题研究的更深、更专的话,恐怕篇幅就不能简单求短了。 其次,毛泽东也没有一味反对长文章。事实上,他除了有《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这样的千字短文外,也有《论联合政府》《新民主主义论》这样的万字长文。谁又敢说这些文章不好、不经典了呢? 毛泽东所反对的,是那种空话连篇、言之无物的“八股文”。 这个观点,领导人在“之江新语”专栏文章里也谈到了。他说: 最要反对的是空话连篇言之无物的八股文,诸如“穿靴戴帽”、空泛议论、堆砌材料、空话连篇、套话成串、“大而全”、“小而全”等弊病,都要防止和克服。 当然,我们提倡短文、短话,并不是说凡是长文就一定不好。有些重要的内容,有些深刻的道理,该强调的还是要强调。总的原则是,当长则长,当短则短,倡导短风,狠刹长风。“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为文也是这个道理。 所以,大家一定要领会好长与短的相对性内涵,根据表述的客观需要,当长则长,当短则短,不必过于拘泥于形式。 3.内容“虚实”的相对性 一直以来,我们都批评不实的文章,主张避虚就实、以实为上,把文章写实。 然而,“虚实”同样也是一组相对概念。要知道,它们只是内容的两种属性而已,都是文章不可或缺的表述方式,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 根据笔者的理解,在公文里,所谓“虚”,更多是指谈认识、谈体会、阐道理、说意义、析形势、讲思路的部分;所谓“实”,更多是指举例子、列数据、打比方、作比较、提措施的部分。 理解了这一点,“虚”和“实”的关系就容易把握了。 首先,像理论文章、心得体会这样的文种,其价值就在于讲道理、谈认识、说意义、析形式,写得“虚”一点,反而更有思想性、启发性,写得太具体反而不好。 其次,像总结性、部署性文章,本身就需要大量地举例子、列数据、提目标、列措施,不喜欢来虚的,写得越实越有说服力。 另外,一篇文稿中往往是有虚有实、虚实结合的。比如指导意见这种文种,通常要讲工作重要性,提出基本原则、基本思路、基本要求,这显然是虚的范畴。同时,还必须有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这些则属实的范畴。这两种属性的内容都是指导意见不可或缺的,少了哪方面都算不上完整的指导意见。 所以,虚实是相对的,也是相辅相成的。一篇好文章的标准是“有虚有实、互相陪衬”“实而不板、虚而不空”才对。 4.形式“新旧”的相对性 阅读文章的人普遍都有一种“喜新厌旧”的审美倾向,在这种心理驱使下,“求新”成为写好公文的重要法则。 于是乎,很多同志就本着“求新”的初心,处处挖空心思讲创新、标新立异,往往把自己搞得很累不说,还常常弄巧成拙,把文章写得华而不实。 究其原因,就是没有深刻理解新与旧的相对性。怎样才能把握好新与旧的相对性呢?笔者以为,需回答好三个问题。 首先,什么样的文章要创新? 我的看法是,不是所有公文都提倡创新,要具体文种具体对待。 对请示、报告、批复、纪要、议案这样的“法定公文”来说,体例范式都是很规范的、有“法定”的结构、板式,这些不仅不能创新,相反还要“守旧”。 而对于信息简报、理论文章、讲话稿、经验交流材料等非法定公文而言,则有所不同,结构、内容、形式、语言都可以有所发挥,写出新意来。 其次,所谓的“新”体现在哪些方面? 笔者以为,所谓“新”,应该是多维度的,既可以是结构上的新,也可以是语言上的新,还可以是思想上的新,甚至是数据、事例上的新。 以上这些方面,任何一点上有所创新,我们都可以认为这篇文章“有新意”,并非从头到脚面面俱到、“脱胎换骨”才叫新。 最后,有必要一味求新么? 笔者以为,没有必要。 原因很简单,不是说任何新的东西都是好的,旧的就不好了。比如,一些工作上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思路、政策措施,就不能今天说一套,明天又说一套,最好是在前后的文稿中一以贯之;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方法,有自身特色的东西,就应该“一个声音唱到底”,完全没必要为追求“新鲜感”而另起炉灶,更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 说到底,写文章,要做到在坚持中创新,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做到新中守旧,旧中求新,新旧结合。 5.表述“繁简”的相对性 梁实秋先生认为“简练乃是一切古典艺术之美的极则”。公文写作亦然,言简意赅,文约事丰是大家一直追求的境界。 这里说的繁简问题,本质上就是表述的详略问题。 理解繁简的相对性,关键是搞清楚一个问题,那就是一篇文章到底什么时候该繁,什么时候该简? 叶圣陶先生说,叙述事情时,要根据事情的状况不作同等分量的叙述,必须叫人家明白的部分不惜多费笔墨,不必叫人家详细明白的部分就一笔带过。这就是一种相对性思维。 对于繁与简的相对性问题,我总结了五条规律: 一是多则繁,寡则简。繁简与问题数量的多寡呼应,比如,一个科室的工作总结,一两千字就可以说清楚,若是一个单位的全面总结则不然,由于涉及面广,有时需要数千字,乃至上万字。 二是实则繁,虚则简。对于言之有物的真材实料、言之有理的真知灼见、言之有情的肺腑之言,可以深入细致地分析,反之就尽量从简,甚至略而不谈。 三是难则繁,轻则简。对于背景复杂、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的问题,可以多分几个层次,多换几个角度,而对于相对简单、容易理解的问题,可以概括性地表达,让人看得懂,没有歧义即可。 四是重则繁,轻则简。对于重点、难点、亮点,以及各方关注的焦点、热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和意义重大的问题,要浓墨重彩得写,对于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则可以轻描淡写,甚至一笔带过。 五是新则繁,旧则简。对于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新措施、新方法,取得的新成绩、新进展,有必要重点写、详细写,而对于众所周知、老生常谈的情况,点到为止即可,避免重复累赘。 不管怎么说,只要记住一点:写文章的目的就是把问题说清楚,讲明白,解决掉,在保障这个目的完成的基础上,宜繁则繁,宜简则简。 6.笔法“曲直”的相对性 1951年,中共中央曾指示,“一切较长的文电,均应开门见山,首先提出要点,即于开端处,先用极简要文句,说明全文的目的或结论。” 这个指示很明确,就是主张用“直笔”,开门见山、直陈其事。 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一切文稿都要用直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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