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卷第2期衡水学院学报Vol.25,No.22023年4月JournalofHengshuiUniversityApr.2023董仲舒的“不遇之遇”及其历史文化意义李英华(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南海口570288)摘要:董仲舒的“不遇之遇”包含三层涵义:其一,“不遇”,主要指生不逢时,不能实现个人的理想抱负;其二,“遇”,指面临和把握历史机遇,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己的愿望;其三,“不遇”之“遇”,表示“不遇”之中也存在“遇”,同时兼指“不期而遇”。这三层涵义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蕴含。正是由于“不遇”,促使董仲舒在教育方面培养了大批人才,在学术上留下了不朽著作。他的“大一统”论对中国古代政治和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由此可见,董仲舒之“不遇”,反而促成一种更大的“遇”,由“不遇”而成就了“不朽”。新时代的董学研究,应当传承董仲舒的治学精神,让董学思想精神融入时代精华之中,促进祖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与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关键词:董仲舒;《士不遇赋》;不遇之遇;历史文化;大一统DOI:10.3969/j.issn.1673-2065.2023.02.005作者简介:李英华,男,广东兴宁人,教授,博士。中图分类号:B23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065(2023)02-0037-09收稿日期:2021-10-13董仲舒晚年致仕之后,回顾自己一生,写下一篇著名的《士不遇赋》①。从题目看,董仲舒主要感叹自己生不逢时,从而未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但从历史长河中审视,董仲舒的一生及其宏愿,可以概括为“不遇之遇”。它主要包含三层涵义,即“不遇”“遇”与“不遇”之“遇”。一、董仲舒之“不遇”董仲舒感叹说:“生不丁三代之盛隆兮,而丁三季之末俗。末俗以辩诈而期通兮,贞士耿介而自束。”(《士不遇赋》)董仲舒从宏观角度着眼,感叹自己生不逢时。并将自己所处的时代界定为“三季之末俗”。所谓“三季之末俗”,从概念分析,是指夏商周三代末年的社会风气;从文本的实际语境考察,主要是指秦汉之际的社会风气。董仲舒曾批判指出:“自古以来,未尝有以乱济乱,大败天下之民如秦者也。其遗毒余烈,至今未灭,使习俗薄恶,人民嚚顽,抵冒殊扞,孰烂如此之甚者也。”“今汉继秦之后,如朽木粪墙矣,虽欲善治之,亡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愈甚亡益也。”(均见《天人三策·第一策》)处于这样一个“末俗”时代,难怪董仲舒悲叹自己没有遇上好时代。具体而言,董仲舒之“不遇”,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1.汉初时代之“不遇”汉初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