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xx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事故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市级指挥机构2.2日常办事机构2.3现场救援指挥部2.4应急行动组2.5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3预防与预警3.1预防3.2预警3.3预警体系建设4应急响应4.1信息报告4.2先期处置4.3分级响应机制4.4信息发布4.5响应终止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5.2应急救助5.3调查评估5.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5.5激励与责任追究6应急保障6.1通信保障6.2资金保障6.3力量和装备保障7预案管理7.1预案修订7.2宣传教育7.3培训7.4演练7.5实施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xx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xx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等处置。1.4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1.5事故分级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四级。1.5.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100人以上重伤的;(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3)事态发展严重,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4)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1.5.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2)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3)省政府认定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1.5.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