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3期引言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的小额贷款业务也随之兴起。传统银行借贷往往需要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且贷款程序复杂,通常情况下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因此,传统银行借贷并不利于小微企业以及个人小额贷款。相较于传统金融行业的贷款模式,网络小额借贷具有下列优势:无需抵押或者其他形式担保、申请程序快捷高效、资金流转迅速、服务范围广泛、资金数额较小等。故而,网络小额贷款是对传统信贷业务的有益补充。在网络小额借贷实践中,借款人一旦同意使用互联网小额借贷平台所提供的产品,平台页面往往会根据借款人提供的申请信息,显示借款人能够申请借款的限额。这种以授予借款人授信额度的经营模式,与互联网小额借贷本身的特点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一方面,互联网服务受众群体巨大,且借款资金数额小、流转快,采用授信额度的模式能够简化借款人在具体申请借款资金时的审批手续,提高申请效率。另一方面,面对广泛的服务受众,互联网平台可以通过授予优质客户较高的借款额度,以吸引平台的优质客户并保持长期交易关系。故而,授信额度在网络小额借贷实践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网络小额借款平台的授权额度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线下交易的授信额度合同并不完全相同。一方面银行基于授信额度合同所提供的服务范围一般并不限于借贷,还包括贴现、承兑、担保、信用证等其他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客户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服务,客户往往需要承担获取授信额度相应的对价或者其他服务费用。因此,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合同往往是具有约束力的双务合同。然而,网络小额借贷提供的授信额度未必是授信额度合同,其法律效力并不明确。在实践中,网络小额借贷授信额度的法律性质要根据贷借当事人之间协议内容予以解释确定,通常情况下该协议为互联网平台提供的格式合同,客户只能根据平台的提示点击同意与否。不同的互联网小微借贷平台会根据自身平台发展的特点,通过格式合同以及交易程序来对授信额度作出安排。互联网平台展示的授信额度页面,贷款人可以是出于产品推广的考虑,未必需要用户点击同意,此时的授权额度为贷款人的单方授权允诺。亦有互联网小额贷款平台需要平台用户点击确认同意方能视为授信额度合同成立并生效。因此,在逻辑类型上,互联网小贷平台授信额度的法律效力存在单方的允诺以及双方的合意两种可能。一、单方的允诺(一)要约邀请的法律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