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9299/j.cnki.42-1837/C.2023.04.0142023年第4期总第210期·社会治理·领导科学论坛THEFORUMOFLEADERSHIPSCIENCE一、引言与文献综述村改居社区是因我国基层政府总体设计规划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中产生的特有类型的社区,一经出现即引起了诸多学者的讨论。学者们普遍认为村改居社区不论是外部空间形态或是内部治理机制,都存在十分明显的城乡重叠、并存和交叉的情况,存在突出的过渡性特征,因此有学者将其归纳到“过渡性社区”的类型中[1]。陈光普认为此类社区的治理困境主要体现在居民身份认同冲突、利益分配失衡以及对于原有治理制度的继承不足,从而造成制度破坏等方面[2]。王丽惠认为这类社区的治理难题源于“由乡至城”的结构性嬗变,尤其体现在公共产品供给匮乏、治理弱化方面,同时农民对于乡土社会的生活习惯和模式的延续,城市流动人口增多对治安隐秘性的加剧,这些都带来了复杂的治理问题[3]。针对如何完善村改居社区治理这一问题,学者们提出了各自的意见。首先,以国家为中心的完善思路。比如刘红等认为对政府单一治理模式的调整,应当使基层政府在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选择合理的政府权力介入方式与程度来完善治理策略[4];黄立丰认为党建引领能很好地促使社区治理效能的提高,而“双轨制”党建模式则是安置社区党建在适应性转变中的产物,能够与时代发展相契合,原村级党组织与新建社区党组织共存互动,统筹协调,发挥合力效应[5]。其次,以社会为中心的完善思路。比如郭明认为在村改居社区社会资本流失、社会记忆力散的实践困境下,再造安置社区共同体是必要应对策略,应当着重强化社区治理主体能力,凝练出社区的“新传统”[6];郑中玉等认为对于现有管理机制,忽视了地方性文化与集体记忆的重要价值,应当从原乡村社会的特征出发思考如何将传统文化和社会资本转变为促进社区转型的可动员资源[7];陈明认为市场化非常重村改居社区混合治理研究——以Z市D社区为例孙源梁剑峰摘要:城乡一体化的推进主要是以改造村庄和扩张城市为途径,这一过程中的伴生现象表现为处于城乡过渡形态的村改居社区不断涌现。为应对处于二元社会形态的村改居社区的治理需求,基于居民分化程度低、地方政府兜底能力强等现实基础,Z市政府对村改居社区采用了混合治理的策略,包括对社区干部正式的行政赋权、对社区积极分子的半正式或非正式的社会动员。村改居社区的混合治理策略需要重视行政与自治的关系,从明确政府的元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