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大2022/1215聚焦·直通常委会人大监督为社会救助“把脉问诊”人大监督为社会救助“把脉问诊”贾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将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兜底线、保基本、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入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2022年11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姜宏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向大会作了《关于“兜底线、保基本、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8月16日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住建厅、应急厅、卫健委、医保局、乡村振兴局、残联等部门的汇报;8月下旬至9月下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赴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的9个旗(市县区)及所属部分乡镇苏木(街道)和村嘎查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阅资料和实地走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福利中心、救助站、特困户、低保户等调研方式,结合分析赤峰市书面调研材料,了解掌握自治区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多谋民生之利夯实兜底保障近年来,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把社会救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DOI:10.16744/j.cnki.cn15-1219/d.2022.12.006内蒙古人大2022/1216聚焦·直通常委会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扎实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2021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措施》,从7个方面提出了26项具体改革任务,破解社会救助“碎片化”难题,推动分散型救助向综合型救助转变,实现生存型救助与发展型救助有机结合;建立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全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由2012年的385元/月、2583元/年增长到2022年的813元/月、7320元/年,位居全国第9和第11位;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358元/月、11259元/年;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全国率先建成了纵向“部省市县”四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