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社会科学丨2022年第6期清朝前中期的法律宣讲与社会教化?杨扬摘要:教化是将道德、文化与教育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方式。通过社会教化,清朝所倡导的意识形态、生活方式与社会风俗得以彰显与推广。传统中国自象魏布宪、木铎传法到讲读律令、圣谕宣讲,始终具有优良的社会教化传统。国家通过讲读律令与圣谕宣讲的教化路径,巩固了基层治理秩序,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明清律典始设“讲读律令”,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对官民读法提出不同要求;圣谕宣讲是强化社会教化的结果,亦是社会教化在实践维度的重要体现。清朝圣谕文本涉及的律例知识,能够观察清代法律如何有效同圣谕文本相衔接。这种综合运用讲读律令与圣谕宣讲的社会教化方式,促使清朝实现对超大规模领土国家稳定的治理。关键词:讲读律令;圣谕宣讲;社会教化;国家治理中图分类号:K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2338(2022)06-0180-10维持大一统体制的传统中国,能够实现国家长期有效的社会治理,能够维系国家的相对稳定,需要从制度上寻求原因,从已在社会上确立的思想和行为习惯着手[1]。法律乃国家之大信,是传统中国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中国古代社会对官吏和百姓皆十分重视通过社会教化推进国家正统意识形态,以巩固主流伦理价值,从而实现化导民风,令百姓知法、懂法、守法与预防犯罪的社会目标。自“月吉读法”的传统出现以来,历朝统治者都将社会教化,尤其通过将讲读律令与圣谕宣讲视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通过立法、司法与行政诸环节保障实施。法律宣讲是落实国家意志的手段,实现社会教化才是核心诉求。法律宣讲中最具特色,对中国历史影响最为深远的,当是明清以来的法律宣讲与社会教化实践。无论是传统中国的法律宣讲,还是当代中国的普法宣传,都对社会秩序的稳定发挥了积极影响。基层民众的法律意识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法律制度实施的效果,基层民众的法律意识与社会教化体系也有着密切关系'本文拟从官民社会教化的内在性需求人手,通过讲读律令与宣讲圣谕的不同社会教化手段,研究规范与实践诸层面的法律宣教是如何形塑清朝民众对国家的文化认同,社会教化的实施又是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2022年度部级法学基础研究重点激励课题“盛世‘普法’:清前中期的法律宣讲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