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jkx.xjtu.edu.cn收稿日期:2021-12-08。修回日期:2022-10-19。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完善市场监管中的权力配置及运行制约法律机制研究”(20AZD107)。作者简介:刘继峰,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竞争法律制度;张佳红,女,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竞争法律制度,电子邮箱为zhangjiahong999@163.com。①《平台经济与竞争政策观察(2021)》报告[EB/OL].(2021-05-28)[2021-09-01].http://www.caict.ac.cn/kxyj/qwfb/ztbg/202105/P020210528594083206416.pdf.②封禁行为并非法律术语,而是“封锁行为”和“禁止行为”相结合得出的概念,有学者称之为平台屏蔽行为,有学者称其为平台封禁行为,为更直观地展示平台行为的实施过程,本文采取平台封禁行为作为研究对象。DOI:10.20069/j.cnki.DJKX.202301002平台封禁行为的竞争法分析刘继峰,张佳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摘要:平台已成为满足消费者需求、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但平台封禁行为的出现给平台竞争带来巨大冲击,对平台封禁行为的认识和规范充满挑战。平台封禁行为复杂且动态多变,兼具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属性。平台市场不同于传统线下市场,适用传统的竞争法分析路径不能满足数字时代的新要求。平台封禁并不等同于违法行为,既有可能存在合理合法的实施依据,也有可能存在反竞争效应,依然存在竞争法适用标准不明确、行为违法性难以准确认定、消费者保护力度不足的规制困境。应充分考虑平台经济的特点,结合自由公平竞争秩序、平台创新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目标,理清平台封禁行为竞争法律体系的适用逻辑,完善平台封禁行为违法性的认定路径,并从立法、执法、司法层面构建竞争法对于消费者利益的独立保护制度,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关键词:平台经济;平台封禁;竞争法;垄断;不正当竞争;消费者保护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848-2023(01)-0017-12一、问题的缘起随着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平台不断涌现,发展日益多元,广泛涉及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