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第24卷增刊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ofSoutheastUniversity(PhilosophyandSocialScience)Dec.2022Vol.24Supplement民事信托与《民法典》中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协同应用之研究朱佳琪(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上海200042)[摘要]民事信托指受托人接受信托之行为不具有营业性或不以营业为目的的信托,具有财产独立性、受托人无偿性等特征。民事信托制度具有财产管理功能,恰能弥补《民法典》中意定监护制度的“重人身轻财产”不足。民事信托与意定监护制度的协同应用具有顺应财产管理专业化趋势,尊重被监护人财产自决权和降低监护固有风险等诸多优势。同时,二者互补的制度体系、成熟的学理基础与境外法律经验也为制度协同应用提供了可能。我国应在总结现有实践案例和学术研究的基础上,活用各类民事信托,以固定信托设立方式、增强信托延续性功能等多种方式加深二者的融合程度,进一步推动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和民事信托制度的协同应用。[关键词]民事信托老年人意定监护财产管理自我决定权内部监督机制[作者简介]朱佳琪(1998-),浙江杭州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法、国际法。①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有限公司,2021年,第9页。②方晨:《中国民事信托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第3页。③陈敦:《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区分之质疑》,《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④诸多学者,如中野正俊、张军建等,均支持“受托人营业说”观点。中野正俊:《中国民事信托发展的可能性》,《法学》2005年第1期。⑤ThomasP.Gallanis,“TheNewDirectionofAmericanTrustLaw”,IowaLawReview,2011,97(1),pp.217-218;霍晴雯:《我国家族信托之发展:兴起、困境、因应》,硕士学位论文,西北大学,2015年,第12-13页;刘颖:《建构我国的遗嘱信托制度》,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07年,第8页。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数量已经超过2.64亿,逼近全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①。在这一社会背景下,“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话题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虽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民法典》两部法律已经纳入意定监护制度,但并未规定主体权利义务等具体制度内容。同时,基于我国实行全面监护模式的大背景,当下的意定监护制度仍然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