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监管25《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3年第1期教育隐形收费问题与监管建议□王中伟教育收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经过多年整治,教育乱收费已不再明目张胆地收取,而是隐蔽性更强地收取,很难找到监管依据。2022年,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管理局联合台州市发展改革委、台州市教育局部署开展了全市教育收费专项交叉检查,聚焦义务阶段收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及学生和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深挖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隐患。从交叉检查情况看,中小学、幼儿园的学费、住宿费、幼儿保育费、校培收费等政府定价项目及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等常规项目,各地执行基本规范,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隐形的新问题。一、名目繁多的“家委会”收费大多数学校都设有“家委会”,其成员大多由社会上具有一定资源和较强号召力,热衷于教育事业的人员组成。“家委会”在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督促学校做好各项教育工作的同时,也替学校出面办一些学校或老师不宜出面的事,比如为展现学校风采,突出学校风格,学校要求在校生统一着装,“家委会”便成了代订校服的非官方组织;学校希望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但又不能强制,于是就通过“家委会”安排布置这项活动,由“家长委员会”动员家长“自愿”缴纳......“家委会”这个组织啥费都能收,啥事都能做,似乎已“无所不能”。这些名目繁多的“家委会”收费是政府和有关部门没有明文规定该收还是不该收的。主观上还得到社会相当一部分人的认同,有的甚至还得到了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领导的同意或默许,客观上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利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等优点。《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指出“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职责。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浙教基〔2014〕85号)指出“家委会应当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做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事,包括不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举办针对在校生的各种补习班、培训班,不得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募集各类经费和物品”。这也明确了“家委会”是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教育合作的家长自治组织,没有决定收费的权利和职责。“家委会”不能充当学校和老师收费的“挡箭牌”。二、悄然兴起的初中军训收费近年兴起的组织初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