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EDITOR’SNOTE考古学与文物的关系极其深刻化结构”和“演化序列”,尤其是古代建筑类、遗址类文物更加具有如此的意义。当然,考古学也可以为地面文物提供地下发现的更加丰富的认知背景、逻辑体系、细节补充。对那些流散的和传世的古代文物而言,考古学能够为它们提供科学的认知框架、时代、产地等重要信息,让这些文物找到时、空和文化的归宿,以便发挥更大的作用。第四,考古出土品一旦成为博物馆中的“文物”,它就脱离了考古发现时的地层、遗迹单位、文化谱系以及共生关系,变成了新的认知体系或表述体系中的一个“因子”,考古学遗存的“系统化认知”和博物馆文物的“原子化重构”是一个有意义的话题,这是考古学与“文物”之间最复杂的关系之一。第五,现代科技在考古学和文物这两个领域使用时的目的有一定差异。考古学对出土遗存进行实验室分析,考虑的是解决考古学面对的文化、社会、技术、经济、人地关系、演变、文明等问题;而文物的实验室分析往往更关注修复、病害、保存、展示、鉴定、赏析、解读等方面的问题。第六,考古学者对出土遗存的定名简单明了,文物界对文物的定名讲究特征的细化,即定名时要把若干细节写入其名称,如会出现“西晋越窑青釉印花网格纹铺首衔环双系罐”“银鎏金錾刻‘万岁’铭镂空飞凤卷草纹挂饰”“宋湖田窑青白釉‘大吉’款莲荷纹葵口洗”等,而考古学者会认为这样做显得十分繁琐,他们宁愿把其中若干定名的要素放到器物描述中予以表述。这实际反映的是两个学科在历史遗存观察中所采取的是不同的认知目标和价值取向。总体上看,“考古学”与“文物”是互相补充甚至是一体两面的学科知识体系,前者重基础、重地下、重远古、重系统性,后者重应用、重地上、重近现代、重单体,过分专业“拆解”及学术解构其实不利于人类相关实践的发展。在当前的既有现实中,为了保证事业的健康成长,对“人”而言,如何进行跨学科的全面知识训练和培养跨学科的人才?对“事”而言,如何进行跨学科的人才体系建设和项目组织架构?这些可能显得更加重要和必需。最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最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其中在“交叉学科”门类中,于专业学位新增“文物(1451)”一类,可授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即将原有的“文物与博物馆(0651)”做了拆分,成为“博物馆(0651)”和“文物(1451)”两个学科门类,与“考古学”处于同一层面。这就促使我们去思考“考古学”与“文物”究竟是什么关系?过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