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主义与视角主义之争—对洛德的反驳赖国伟*内容提要:客观主义者认为主体应该做什么由所有的理由决定(无论理由是否位于主体的视角内);而视角主义者认为主体应该做什么仅由主体视角内的理由决定。近些年来,洛德给出了一种通过“值得称赞”概念来支持视角主义的论证。这个论证遭到了维和怀廷的反驳。作为对此的回应,洛德又引入了“值得部分称赞”的概念。我将论证洛德通过“值得部分称赞”概念的论证也是不成功的。因为要么洛德的论证是循环论证,要么其(可能的)论证存在前提错误。关键词:客观主义视角主义理由值得称赞关于“应该”的客观主义(以下简称“客观主义”)认为主体应该做什么由所有的理由决定(无论理由是否位于主体的视角内);而关于“应该”的视角主义(以下简称“视角主义”)认为主体应该做什么仅由主体视角内*作者系浙江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知识论、伦理学与实用主义。客观主义与视角主义之争157的理由决定。考虑如下案例:学费案例:假设李默考上了一所知名的大学,但是其家庭没有能力支付其学费。李默身上只有50元可以灵活使用的钱。李默对休谟很感兴趣,他知道如果他用这50元给自己买本休谟的《人性论》,那么他会更加了解休谟的理论。李默丝毫没有意识到的是,如果他把这50元全部用来买彩票,那么他会中1000万元,因此学费等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再假设:(1)对李默来说没有其他的关于用这50元买或不买彩票以及买或不买《人性论》的理由;(2)李默要么用这50元买彩票,要么用这50元买《人性论》。我们可以问:在学费案例中,李默应该做什么?对此,客观主义认为,李默应该用这50元买彩票,毕竟客观上这能使李默中1000万,无论李默是否意识到了这一点。而视角主义则认为,李默应该用这50元买休谟的《人性论》,毕竟在李默的视角看,这是最好的结果,即这能令他更加了解休谟的理论。我来进一步解释客观主义与视角主义对学费案例的裁定。在这个案例中,“用这50元买《人性论》会令他更加了解休谟的理论”这一点是李默用这50元买《人性论》的一个理由;同时,“用这50元买彩票能中1000万”这一点是李默用这50元买彩票的一个理由。①根据客观主义,无论李默是否意识到这些理由,它们都参与决定李默应该做什么。既然“用这50元买彩票能中1000万”这个理由的强度远远大于“用这50元买《人性论》会令李默更加了解休谟的理论”这个理由的强度,于是前者就构成李默做一件事的决定性理由,因此李默应该做这个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