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今古文创简牍所见秦及汉初的免老、睆老◎王威(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江苏南京210015)免老制度是秦汉养老制度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然而,因为史料的缺乏,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未有学者谈及这个问题。随着简牍的出土,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到了这个问题,对秦及汉初(高祖、惠帝、吕后时期)免老、睆老的内涵,免老、睆老的年龄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下面,笔者就简牍所载的相关材料提出一些见解。一、免老、睆老的相关记载(东汉)卫宏《汉旧仪》:“秦制二十爵,男子赐爵一级以上,有罪以减,年五十六免。无爵为士伍,年六十乃免老。”[1]这是秦汉时期的传世文献中唯一一次出现“免老”两字。然而,随着睡虎地秦墓竹简的现世,学者们能够看到的有关“免老”的记载也逐渐丰富了起来。《秦律十八种·仓律》:“免隶臣妾、隶臣妾垣及为它事与垣等者。食男子旦半夕参,女子参。”[2]根据学者的说法,“免”是指达到免老年龄。其依据正是上文《汉旧仪》中的记载。《秦律杂抄·傅律》:“百姓不当老,至老时不用请,敢为(诈)伪者,赀二甲;典、老弗告,赀各一甲;伍人,户一盾,皆(迁)之。”[3]《傅律》中的这条记载是关于百姓谎报年龄应受处罚的规定。整理者将其释为“百姓不应免老,或已应免老而不加申报、敢弄虚作假的,赀二甲。”上述简文中,整理小组并没有对“免老”的具体内涵做出解释。张鹤泉对“免老”的具体内涵进行了一些探讨。[4]他结合史料对免老的内涵作出了解释:免老免除的是徭役,【摘要】免老制度是秦汉养老制度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然而传世文献关于该制度的记载少之又少,以至于很少学者提及这个问题。出土的睡虎地秦简、张家山汉简中的相关记载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契机。张家山汉简中关于不同爵位人群免老、睆老年龄的规定,结合当时军功爵在国家制度中起着重大影响作用的社会背景,是具有现实意义的。《汉旧仪》中关于秦免老年龄的记载是不宜轻易否定的。【关键词】简牍;免老;军功爵;《汉旧仪》【中图分类号】K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8264(2023)06-0048-03【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3.06.015免老的年龄是56岁。如此,《汉旧仪》的记载便可以这样解释:根据秦二十等爵的规定,男子只要有一级爵位以上的,年56岁就可以免服徭役,没有爵位的,年60岁可以免除徭役。随后出土的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也有与“免老”相关的记载:《二年律令·傅律》:“大夫以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