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规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定位∗刘怡达(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2副教授)摘要:监察法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成员”,不仅细化了法律的原则性规定,而且丰富了法律体系的构成,更彰显了法律体系的中国特色。但监察法规也对法律体系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冲击效应,表现为立法权限的划分更趋复杂,效力位阶的安排更具难度,现有立法的清理更需全面,以及党规国法的衔接更加紧迫。为了使法律体系维持稳定的结构,有必要明确监察法规在其中的定位,既包括在法律体系的内部构成上,厘清监察法规与其他类型国家法律的关系,特别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还应立足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现实制度安排,在法律体系的外部关联上,实现监察法规与纪检领域党内法规的区分及衔接。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监察法规;定位问题;党内法规一、问题的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10月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赋予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职权。2021年9月,国家监察委员会发布第1号公告,公布了首部监察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监察法实施条例》)。可以预见的是,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过程中,制定监察法规将成为今后一项重要的立法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提出要“全面完善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①。不过,就监察法规这一全新的国家法律类型来说,既表现出“实践先于理论”的特征,即监察法规的基础理论相当薄弱,相关学术讨论尚处起步阶段;亦存在“实践进展缓慢”的问题,例如,国家监察委员会获得监察法规制定权已有三年,但出台的监察法规迄今仅有一部。为此,既需对监察法规的制定实践进行总结和检视,亦应从法学理论层面对监察法规展开全面系统的研究。在众多有待研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中,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对监察法规进行合理定位,乃是一个前提性和基础性的问题。一方面,与监察法规相关的诸多理论话题,本质上是监察法规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定位问题,比如有论者探讨监察法规之效力位阶问题。②另一方面,监察法规工作的进一步法治化,有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确认和规范。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授予监察法规制定权的同时,亦曾考虑“对立法法的修改抓紧331行政法学研究2023年第2期①②∗基金项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