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Construction,Vol.40,No.1,Feb.2023在2020年9月22日的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我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这不但彰显了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的决心,同时也对各行各业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在全社会总能耗中建筑行业占据较大比重,预计至2040年建筑行业能耗将占世界能耗消费总量的30%[2],在建筑运行阶段将产生巨大的碳排放量。因此,在实现碳达峰及碳中和的过程中,建筑行业的节能减排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科技部开展的《全民节能减排潜力量化指标》研究中指出,我国居民行为节能可以带来的年节能潜力约7700万t标准煤,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亿t[3]。由此可见,作为建筑用能的“主体”,建筑内部使用者不同的用能行为、使用习惯对建筑能耗有着显著影响。在公共建筑能耗计量中收集了大量末端用能数据,通过这些数据将人的用能行为与碳排放量挂钩,从而对末端用户进行用能评价,可发现其行为节能减碳的潜力。通过全体用户的行为节能挖潜降低建筑能耗,最终在建筑用能领域实现“行为减碳”的目标。1研究方法在建筑末端用户的用能行为中,往往涉及不同种类的建筑能耗,要通过用能评价实现行为减碳,主要需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1)各类用能行为的碳排放量计算;2)合理公正的用能行为评价方法;3)计算具体的节能减碳潜力。1.1用能行为的碳排放量计算若以能源类型划分,建筑末端用能主要包括:电力、市政用水、燃气、市政热力等;若以用能系统类型划分,建筑末端用能主要包括:供暖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等系统。针对建筑中的各类用能行为,应按用能系统类型统计出相应的能耗量,再将各种能耗量折算成相应的碳排放量,参照文献[4]碳排放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Cij=EijEFi(1)式中:Cij为建筑运行阶段j类系统的第i类能源的碳排放量;Eij为建筑运行阶段j类系统的第i类能源消耗量;EFi为第i类能源的碳排放因子;i为建筑消耗终端能源类型,包括电摘要对浙江省某办公建筑5月份末端能耗进行案例分析,将人的用能行为与碳排放量挂钩,基于k⁃means聚类算法对末端用户进行横向比较,以实现对不同用能行为的评价。对各类用能行为(空调、照明、插座设备用电、生活热水)的碳排放量分别进行聚类评价,并计算节能减碳潜力,从而可为末端用户实现行为减碳提供具体方向及减碳目标。关键词建筑能耗;用能行为;碳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