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研究》《保险理论与实践》选题建议各位作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保险研究》和《保险理论与实践》努力立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践,回答回应社会关心、行业关切的真问题,力求以理论引导实践、实践推动理论,不断提升办刊水平。为了更好地服务作者,进而更好地服务读者,我们拟定了2023年的约稿选题建议,邀请各位作者就这些问题发表真知灼见。《保险研究》着重选用理论文章,《保险理论和实践》侧重实务操作文章。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建议只是我们的认识和思考,必然挂一漏万,欢迎大家就有关保险的各类问题赐稿赐教。1.风险态度现代保险经济学对保险需求的研究多从对风险态度的分析开始。为什么会有风险态度这个前提?人的风险态度是不是稳定的,会不会随某些因素发生变化?如何在理论分析中考虑风险态度的不稳定性?2.风险与损失,可保风险与可保利益,能否划分易保风险、应保风险?传统认为,保险工具减少的是风险波动,但保险损失并未消失,只是以某种方式分摊了。不满足可保风险理想特征的风险如何保障,与可保利益、承保能力有何关系?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是否易保风险?某些风险是社会希望保障但保险业未能满足的,如何从理论上解释?3.应对风险的方式从人类社会发展来看,为了应对风险,人可以投资储蓄自我保障,也可以依靠族群接济或互助合作分担损失,还可以靠社会保障社会救济、购买商业保险等手段来防范风险。如今这几种抵御风险方式同时存在的内在逻辑是什么?商业保险在个人风险管理框架中扮演什么角色?应该如何发挥作用?如何分析其效果?4.保险合同双方对风险的认知保险市场中存在一些“异常现象”,可能与不同消费者对风险的认知态度存在差异、与理性假定不尽相符有关。如何度量消费者的风险态度,是否主要是心理学问题?传统假定保险公司是风险中性的,如果在某些情形下承保的风险群体是有偏样本,是否会存在类似的风险认知问题?5.合同性质保险合同应该都具有射幸合同性质,同时很多承载资金量大的长期保险合同射幸性质弱但投资理财的性质强,呈现出明显的混合性。防范偶然风险的射幸合同,和必然给付资金的投资合同,在法理上、社会认识上、制度设计上、消费者期望上,有哪些不同的要求?应该有何种不同的监管制度?应如何认识此类合同的混合性质?6.保险怎样才算姓保?早期保的小概率事件的纯风险保障功能的保险算,后来发展到...